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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名单 2018年07月10日
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名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团中央、团市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以实际行动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在全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成员选拔。最终立项10支团队。...

【公示】第二届重庆交通大学桥梁设计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2018年07月09日
?第二届重庆交通大学桥梁设计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历时多月的重庆交通大学首届桥梁设计大赛已落下帷幕。经过专家评委的认真评审和讨论研究,从众多进入决赛的小组作品中评选出以下作品,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bet365世界杯官网办公室 电话:023-62652318;023-62652101;023-62789761。 奖项作品名称小组...

2018级研究生有关档案和组织转移关系问题的统一说明 2018年06月27日
2018级研究生有关档案和组织转移关系问题的统一说明 各位2018级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 为方便土木学院2018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寄送、查询以及相关信息的通知,请大家加入QQ群:726850829-2018级重交土木研究生,请同学们留意群信息通知。 一、关于学生档案寄送时间:以学生所在学校的寄送时间为准,非在校生请自己联系档案存放单位抓紧时间寄送; 二、关于学生档案重庆交大是否收到:根据收到的档...

【奖学金通知】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5:2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推荐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名额分配

我院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017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土木类名额

非土木类名额

2016级

1

1

2015级

2

1

2014级

1

1

合 计

4

3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土木类名额

安全工程名额

测绘工程名额

工程力学名额

理论与应用力学名额

2016级

28

3

4

2

0

2015级

30

2

3

2

0

2014级

29

3

2

1

1

合 计

87

8

9

5

1

备注:1.土木类包含茅以升道路、茅以升桥梁、隧道卓越班、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轨及地下工程、检测技术与维护、建筑工程等。非土木类包含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工程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2.学院励志奖学金名额数=(奖学金名额指标数/全参评学生总数)×各专业参评学生数3.关于土木类励志评选,2015级和2016级学生为土木类成绩全部拉通进行评选;而2014级土木类专业之间课程差异性较大,按照茅桥、茅路、隧越、检测、地轨、建工、岩土等分专业方向进行分名额评选,名额分配由辅导员根据励志奖学金名额数=(各专业人数/总人数695人)*29。具体名额由2014级三位辅导员协商。4.若在评选过程中有剩余名额,优先在同年级内评选,若仍有剩余名额于28日上午12点之前提交给学院学工办进行二次分配。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定学年内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均位于前10%;

5.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6.在重庆市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2年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年内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均位于前30%;

5.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6.本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在重庆市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四、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

1.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详见《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2017年版)。

2.在满足《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2017年版)标准的条件下,评选综合测评素质高者。

五、报送要求

1.9月26日—9月29日,完成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综合评定工作。

2.9月30日至10月2日经学院评选推荐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并面向本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10月9日,学院向学工部报送相关材料:

(1)《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

(2)《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以上两项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3)《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双面打印);

(4)《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双面打印);

(5)请辅导员在报送推荐材料时,同时报送推荐学生的参评课程成绩表(打印盖章),成绩单请附在每个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后面;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申请并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重庆市教委、教育部要组织专家对高校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进行严格的评审,根据往年上级主管部门及评审专家要求,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必须真实地、个性化地填写。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校其他各项奖学金不重复评选(重庆交通大学“明德奖学金”除外);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恶意欠费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6.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加各项奖学金评定;

7.申请学生务必严格按照“样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必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辅导员负责评选、推荐并做好学生的解释工作;

9.在评选过程中,各辅导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七、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为激励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学生的关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强,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辅导员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于评选、推荐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耐心解释,有效疏导,确保学校稳定,特殊情况请及时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bet365世界杯官网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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